醉酒的“北京来的高官”
核心提示:28日晚,深圳1名中年男子欲将1名11岁女童拖进洗手间内猥亵。当女孩父母回头找该男子讲理时,男子竟叫嚣“我是交通部派来的,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,敢跟我斗!”。经网易网友人肉搜索证实,这名男子是深圳海事局党组书记、副局长林嘉祥。
详见:
对“猥亵事件”有以下几个疑问:
- 是什么让肇事者还敢叫嚣?难道只是醉酒?对官员的问题处理力度不够,不坚决,是不是原因之一?
- “我是交通部派来的,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,敢跟我斗”,这样的言论说明什么问题?是不是可以理解该政府官员的价值观为“民应怕官”?这是一个党员的作为吗?
- “我就是干了,怎么样?要多少钱你们开个价吧。我给钱嘛!”是什么意思?是不是可以理解为:该政府官员以前还干过不少类似的坏事,用钱来解决了?
- “你知道我是谁吗?我是北京交通部派下来的,级别和你们市长一样高。我掐了小孩的脖子又怎么样,你们这些人算个屁呀!敢跟我斗,看我怎么收拾你们。”虽没有视频录像证据,该政府官员之说是不是可以作为证据?
- 无直接证据?4中该政府官员之说不算吗?难道一个11岁天真的小女孩会去“诬陷”大腹便便的老头?
- 该政府官员的“大腹便便”说明什么问题?最起码说明,该人酒场饭局比较多,在家吃能吃成这样的就不正常了,场多距多又说明什么问题?
最近一直都在发生一些让人觉得不可思议的事情,有自称“北京来的高官”的党组书记猥亵11岁女童的,有地税局长在北京找卖淫女陪吸毒被抓的,有人事局长喝茅台嫌酒贵怒扇大爷两耳光的,有教育局副局长涉嫌受贿被起诉的,有社保局长非法集资诈骗亲友300万被捕的,等等。
到底是什么让这些本应为民做主的政府高官却为非作歹呢?
而且有一个怪象,那就是只听得到打雷,却不见下雨,只有新闻,却不见事件处理结果。
人事局长酒店吃饭喝酒抽烟消费1570RMB还嫌酒贵,还动手打人,人事局却称“曹局长主要还是想节约用钱,人事局花钱很紧张的,修房子等还有欠账”;地税局长招妓吸毒也只是“以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刘某拘役4个月,并处罚金2000元”草草了事。按照此逻辑推算下去的话,“林嘉祥猥亵女童事件”肯定也只是给受害人赔礼道歉,甚至只是打发个海事局的某人去了事终结而已,毕竟一个普通的老百姓不愿意去得罪父母官,因为在某种程度上讲,追究下去只能是让自己更加受伤,孩子还得上学,肇事者还继续逍遥自在。
很多人喜欢喝酒,更喜欢醉酒后胡作非为,事后以醉酒了,什么都记不得了为理由蒙混过关,官官相卫的为官之道让胡作非为者更安心,更大胆去“享受”这一切。这一切已经不只是普通意义上的“腐败”问题了,这些高管的“党性”丢哪去了、“政治觉悟”抛哪去了?
这个混乱的社会,逼迫着普通老百姓学着现实,学着去适应环境,学着去忘记伤痛。慢慢的,就形成了中国腐败问题下的百姓处世原则,就是这些原则让普通老百姓根本就不敢去跟恶势力做斗争,更没有意识用纳税人的权利去据理力争。我相信,没多久,这些事件就会被大部分好了伤疤忘了疼的成年人遗忘,继续关注那些新的新闻。
可,谁能抚平一个11岁孩子那颗受伤的稚嫩心灵呢?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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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多事件照片请关注:人物志:深圳海事局林嘉祥:猥亵11岁女童的“北京高官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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